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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程副部长在司法部召开的律师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0日作者:赵大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推进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赵大程副部长在司法部召开的律师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10月29日)


  这次会议是部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交流学习体会,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和推动全国律师工作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十七大、宣传十七大、贯彻十七大的热潮。刚才,与会的各位律师代表和律师公证工作司、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畅谈了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体会,并围绕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进新阶段我国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很受启发。10月24日,吴爱英部长在司法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对包括律师工作在内的整个司法行政工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总体要求。下面,我代表司法部,就律师工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在律师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十七大明确了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这一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十七大着眼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十七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于保证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的意义。当前,全国律师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紧密结合律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重要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报告博大精深,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各方共识、顺应了时代潮流、反映了人民心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写入了党章,把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以党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发挥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的作用,对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报告,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更加宽广,律师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律师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律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十七大文件,深刻领会十七大主题,全面贯彻十七大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国律师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复兴之路,是国家发展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国律师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恢复重建发展的历史也证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律师工作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天,我国律师队伍发展到如此之大的规模,律师工作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取得的。在新时期、新阶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广大律师和律师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自觉拥护这条道路,自觉坚持这条道路,做到始终不渝、坚定不移,不受任何干扰,不受任何影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三,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律师工作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和律师管理工作者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工作的自觉性,推进律师工作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制度,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实现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我国律师工作更好地适应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二、依法全面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努力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律师工作要自觉坚持、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自觉坚持、积极贯彻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这一基本纲领,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突出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要坚持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律师工作要紧紧围绕十七大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积极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积极为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为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为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积极为实施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等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完善;积极为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对外开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要坚持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我国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它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实施、法律遵守、法制宣传等法制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律师工作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积极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务,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参与司法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公平正义;通过执业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  

  要坚持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报告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国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既是建设者,也是体现者,我们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把律师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方面,广大律师要在执业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传播法律文化,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和谐文化建设,积极参与中华文化保护和文化创新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另一方面,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下,充分吸取和谐文化和中华文化的丰富营养,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国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不断丰富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的内涵。  

  要坚持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律师工作要按照这一要求,立足本职,结合实际,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参与扩大就业战略的实施,为建立规范和协调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医患矛盾纠纷的调处,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为当事人办理各类保险业务或案件,维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失业人员、工伤人员、残疾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引导和推动律师介入涉法信访工作,积极探索律师调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律师机构作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优势,促进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形成。

  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律师工作积极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的执业观,用以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要树立大局服务观。要按照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和思路,推动律师工作全面服务,自觉地将律师执业活动置于“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中,无论研究谋划工作、部署安排任务,还是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工作职责,都要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这一总要求,做到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经济社会发展到哪一步,律师工作就跟进和服务到哪一步。  

  要树立竭诚服务观。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对于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将为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律师工作要按照十七大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地靠上去,自觉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及时高效的、信任度高的法律服务。  

  要树立优质服务观。新时期新阶段各项改革都是在经济全环化、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推进的,这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工作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必须着眼于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以及改革开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的大趋势、大背景,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准,以更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  

  要树立规范服务观。讲规范、重诚信是现代服务业的一项基本要求。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工作目标就是促进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就决定了律师工作自身必须首先是一个最讲规范、最重诚信的行业。规范服务、诚信服务是律师业的立业之本。律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将规范服务观念贯穿执业活动始终,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和体现律师工作服务为民、推进法治、维护正义的使命与责任。  

  要树立和谐服务观。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律师工作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预防化解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制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律师工作在服务过程中,要自觉坚持和谐服务观念,通过办理诉讼案件或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通过参与社会管理,增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自觉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在实现我国和谐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全面加强律师工作建设,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加强律师工作建设是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当前律师事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也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根本上讲,它是坚持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回顾近30年来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发展的历史,不同时期对律师工作和律师制度包括律师属性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和表述,但如果对中国律师的职业功能作一个基本界定,那就是中国律师应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不论某一个阶段对律师的属性问题如何表述,也不论今后律师工作的道路怎样发展,中国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力量这一根本属性不会变,也不能变。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目标,对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要求,这些重大工作部署,都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切实肩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工作重任,必须始终坚持我国律师的根本属性,继续下大力推进律师工作建设。律师工作建设的内容很多,当前,重点是要解决好工作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两大课题。  

  要按照“理念先进、遵循规律、符合国情、制度科学”的要求加强律师工作体系建设。理念先进,就是我国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它所形成的理念应该反映人类社会最先进、最科学的思想理论成果,也就是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先进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律师工作,就必须确立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律师工作中的指导地位。遵循规律,就是要在律师制度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和遵循律师工作自身的规律。律师工作是有内在规律可循的,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需要适应律师工作的基本特征,把握律师工作的内在规律。符合国情,就是要注重分析我国国情,认真研究工作办法,使律师工作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符合,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的实际相符合,要借鉴国外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但不能简单地移植别国的制度,不能简单地搬用别国的做法。制度科学,就是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科学有效、配套合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要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继续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水平。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律师队伍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旗帜的维护者;通过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动者;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律师队伍爱祖国、重诚信、守道德、讲责任的意识,自觉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践行者;通过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大力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树立律师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坚持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也才能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使律师事业发展焕发生机与活力。值得欣喜的是,10月28日,也就是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律师法》,同日胡锦涛主席发布主席令颁布这一法律,并决定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基本内涵,为深入推进律师工作改革进一步奠定了法制基础。要按照修订后的《律师法》确定的制度设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第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律师工作改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律师工作发展的实践表明,改革是我国律师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正是由于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我们才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律师工作发展道路,推动了律师队伍的发展,取得了律师工作的进步,实现了律师事业跨跃式的发展。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完善我国律师制度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律师制度也要相应地发展。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要充分认识律师工作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律师工作改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律师工作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第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坚定律师工作改革的正确方向。律师工作的一切改革,都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这个根本方向,什么时候都不能偏离这个根本的方向。“理念先进、遵循规律、符合国情、制度科学”这十六个字,同样也是律师工作改革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认真加以总结和探索,把律师工作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进一步焕发律师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要按照修订后的《律师法》的新规定、新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律师工作改革。修订后的《律师法》根据十年来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原《律师法》作了较大修改和完善,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律师制度。我们要按照修订后的《律师法》的要求,继续推进律师工作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和不断提高律师执业工作水平。  

  第四,要加强对律师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律师工作各项改革,都必须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防止盲目性,杜绝随意性,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改革既要有总体安排,又要分步实施,把握工作节奏,做到积极稳妥。总之,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景灿烂辉煌,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蓝图激荡人心。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作者: 赵大程